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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要地,答读者问

寰宇大观察 寰宇大观察 2022-07-19

昨天的文章,收到了一些读者的私信,我觉得很有意思。


一位读者说:民主制度,选出代表选民利益的人很重要,远比建立一个稳定政府重要,你的方案舍本逐末了。


这个说法,我是部分认同的。我昨天的文章,其实也是在回应读者的问题,即有没有一种方法,使得议会尽可能地向两党制靠拢?


我认同的部分是民主制度下选出代表选民利益的人很重要这句话,不认同的部分是我的方案舍本逐末。议会没有稳定多数的话,也就不能产生稳定的政府,这其实不符合所有人的利益。纵使选出了符合选区利益的人,他在实际上也不会带给选区任何利益。


有没有一种方法,既可以确保每个选区都有符合选民利益的人被选出、而且还不改变现有制度(单一选区两票制)框架呢?


答案是有的,即扩大比例席位在总席位中的占比,提高获得比例席位分配权的门槛,每个选区还是有一人当选,且不会被取消。


比例席位的数量,在席位总数中,不应超过一半。议会中有直接代表选民利益的席位,而且这种席位应该占到多数,这一点很重要。


比如,议会总共有500个席位,其中300个席位由350个人数大致均等的选区直选产生,剩余的150个席位由各政党按照政党票得票率进行分配,得票率门槛为8%。


​我昨天的文章,是有一个前提的,即民族多、人口多、地域广、国情复杂的国家才能考虑那种制度设计。在昨天文章的倒数第三段,我说那种设计,对于刚刚开始政治民主化的地区,是适合的。但是,像英国这种政治文明已经高度发达的地方,当然是不能取消任何一个选区选出的代表的。


我为什么在昨天说适合政治民主化刚起步的地区呢?那是有一个言外之意的,即政治文明成熟后,那种可以按照一个确定标准来取消某个选区席位的做法,就应该抛弃了。


对于一个从落后体制突然跳跃到民主体制的地区来说(尤其是当这个地区符合上上段的开头那句话的定义时),是会经历一个民主阵痛期的,民主制度要在这种地区生存下去,并发挥其真正的效力和潜力,就必须要熬过阵痛期,而不是在阵痛期中死去。为了让民主制度活下去,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,甚至要做一些不那么民主的事情,只要是按照法的精神来做的,就行。对于一些后发国家而言,如果民主制度不能尽快显示出潜力,人们就会怀疑她,继而抛弃她。所以要采取方法来缩短这个阵痛期,而不是让阵痛期自然而然地结束(那可能意味着死亡)。举个不恰当的例子,这就像是生病后吃药,而药有三分毒,但它能治病。


试想,一个国家的议会,有1000个席位,却有200个议会党派,这样的议会,能够维持民主制度吗?你可能觉得这样太耸人听闻了,但政治文明和社会的整体文明度是相关的。国情越是复杂的地方,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差别也就越大。稳定议会产生出的稳定的政府,是能够维持民主制度的。


我昨天的文章,如果你细看的话,便会发现,我说那种可以取消某个分区席位的做法,是有违民主原则的,所以应该尽量将门槛降低,继而又提到说适合政治民主化刚刚起步的地方。你看,一些读者所说提出的质疑,其实我在昨天的文章里,已经给出了我的回答。


写这类文章时,我的思维很跳脱,对于有些读者而言,段落之间似乎也衔接不上。举的例子也很随意,甚而是很扭捏,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。


民主制度从来就不是万能的,她有缺陷,解决这些缺陷,要有务实的方法。“民主原则”是一个很宽泛的东西,民主的制度也是多样的。同时,我建议大家,不要把民主完全等同于直接民主。


昨天的那篇文章,也是为了回答读者的一个问题,我觉得那个问题很有趣。你细看的话,也会发现,我在昨天,提到了“三党制”

、“大党制”啥的,这是我写作的时候,顺势想出来的名词。我为什么提到了这些呢?因为我觉得,那位读者所设想的在议会制度下实现两党制的构想,是很难实现的。而且,即使实现了,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。议会制和总统制不一样,议会制度下,议会有必要存在多于两个的主流政党。


今天的文章,就到此为止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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